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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现就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人才培养(以下简称“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一体化人才培养目标 2015年,教育部决定,自当年起将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调整为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含中医、口腔医学)硕士专...16
2015.09
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部政治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要求,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现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