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人事部、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进一步推动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和学科建设,探索我国医学教育培养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人才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高等医学院校在培养、培训全科医学人才和社区护理人才中的作用,加强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人才培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全科医学教育、社区护理学教育和学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高等医学院校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和学科建设,积极为社区卫生服务培训全科医师、护士,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是高等医学院校服务于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医学教育适应医学服务模式变革的内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医学院校要高度重视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学科建设和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人才的培养工作,加大投入,把全科医学教育、社区护理学教育、全科医师培训纳入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和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中统筹规划,建立推动高等医学院校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和社区护理学教育的有效机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形成学历教育、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相互衔接的全科医学教育模式。高等医学院校要积极探索培养全科医学人才和社区护理学人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优化资源配置,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提供合格的医学人才。
二、进一步完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体系,积极开展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教育工作
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人才培养,院校教育是基础。高等医学院校应将对医学生开展的全科医学知识与技能教育作为一项基本任务,进行医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在医学类专业开设全科医学概论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将全科医学基本理论教育和加强学生医患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健康教育能力、社区预防保健能力、卫生服务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培养融入教学全过程之中;护理学本、专科专业教育要开设社区护理学课程,重视与社区护理相关课程的设置,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体现全人照顾模式的临床教学活动。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材建设,组织编写一批高质量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相关教材和培训教材,完善临床教学和社区实习使用的辅助教材系列。院校医学教育要为医学类专业学生、护理学专业学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以及将来在专科医疗实践中开展全科医疗协调性服务打好知识、能力、素质基础。
毕业后医学教育是全科医学教育的核心,是全科医师培训的主渠道。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在修订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对全科医学的学科定位和人才培养给予专门研究和重点支持。高等医学院校要创造条件积极探索全科医学研究生教育,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举办全科医学研究生学位教育,培养全科医学师资和学科带头人;高等医学院校要发挥教育学科优势,建立合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全科医师培训工作;积极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加快全科医师培养速度。加强对社区卫生人才继续教育的研究,为全科医学教育体系中的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教育资源。
针对当前我国城市卫生服务队伍的发展对全科医学、社区护理等方面人才的迫切需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全科医学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和机制,认真研究制订社区卫生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高等医学院校可通过向高年级医学类专业学生开设全科医学课程选修模块的方式,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城市社区服务机构工作。
三、大力推进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
高等医学院校承担着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任务。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在我国是新兴学科,学术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高等医学院校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人才优势,加快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学科建设,构建学科发展平台。有条件的医学院校要成立全科医学/家庭医学系、社区护理学系,将该类学科纳入学校重点建设学科整体规划之中,设立鼓励专任教师、临床教师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开展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相关学科科学研究的项目,制定提升学科学术水平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学科的快速成长。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的核心。高等医学院校要制订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在人员编制、职称评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尽快改善专任全科医学学科教师匮乏的状况。鼓励高水平临床教师和临床专家承担全科医学教学任务,加强临床教学和社区教学的兼职师资队伍建设,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师资培养列入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国内和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和学科发展,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师队伍。
四、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临床和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医学生社区实践教学
临床和社区实践是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的重要环节。高等医学院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全科医学临床教学基地以及社区护士培训基地,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医院-社区”联合性质的实践教学基地,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建设一批能体现全科医疗服务模式以及防治结合特点的示范性全科医学临床教学基地和社区护士培训基地。结合预防医学社会实践教学,要统筹安排医学类专业学生在全科医学临床教学基地的实习活动,实习时间原则上不短于2周。
高等医学院校应承担全科医学临床教学基地、社区护士培训基地的师资和人员培训任务,加强社区实践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五、大力开展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教学的建设与改革工作
为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学科体系的建设与发展,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应加大投入,积极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相关政策与运行机制的研究和探索,重点加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所需人才培养途径与相关配套政策的研究,解决全科医学教育发展中面临的难点和关键问题。高等医学院校应积极组织教师开展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学科与课程体系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有关教学要素的研究,充实结合国情的全科医学与社区护理学教学案例,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式改革,探索以问题为中心教学方法的应用,满足医学教育教学的需要。
教育部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