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医认证委〔2026〕 27号
有关高等学校、有关专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 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意见》(国办发〔2024〕50号)的要求及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认证工作的统一安排,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对赣南医科大学等10所高等学校组织开展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考察时间
二、 认证专家组名单(见附件)
三、 认证院校联系人

四、其他
请专家所在单位及时通知专家本人,如专家不能出席,请于2026年4月24日前告知。
五、秘书处联系人
贾娜丽 010-82805005
邮 箱:renzheng@bjmu.edu.cn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