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27年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5 11:23:24     新闻来源:     浏览:272次

临医认证委〔2026〕15号

有关高等院校: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启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申请工作。本次认证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一)临床医学专业认证遵循学校自愿申请的原则。同时达到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前期考察基本指标和认证现场考察基本指标的学校可申请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完成新一轮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且处于认证有效期内(于2027年提交进展/综合报告)的学校,其所开办的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放射医学、儿科学等临床医学类专业,达到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现场考察基本指标(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要求,可申请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补充认证。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申请、二级学科专业补充认证申请的要求及认证流程,详见《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南》、《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补充认证办法》及《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院校手册》。相关文件可至工作委员会网站(https://wcame.meduc.cn)“下载中心”相关文件模块下载。

(二)请学校于2026年4月22日前以邮件形式告知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申请意向,并登录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系统(https://wcame.meduc.cn),完善学校相关信息。新建院校的系统用户名和密码请邮件询问秘书处工作人员。

(三)学校上报申请意向并完成学校信息填报后,秘书处为学校在认证工作系统内创建认证项目。学校应于2026年5月22日前在认证工作系统内提交认证申请材料。认证申请材料包括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文件:运行中的所有版本临床医学类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进度表(含各方向)、临床教学基地承担教学任务一览表、医学类专业近5年招生及转专业情况表、临床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情况表等。相关文件可在认证工作系统学校账户中的“下载中心”下载。

(四)申请认证的学校应按要求完成《中国临床医学高等教育机构调查》填报。

(五)收到学校的申请材料后,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将组织完成对学校申请的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告知学校。

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前期考察

对于数据监测未达到认证现场考察基本指标的学校,工作委员会将制度性统筹安排,组织开展认证前期考察。

请相关学校接到认证前期考察通知后,按照《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南》的要求提交认证前期考察申请、相关材料及完成《中国临床医学高等教育机构调查》填报等,同时登录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系统(https://wcame.meduc.cn),完善学校相关信息。新建院校的系统用户名和密码请邮件询问秘书处工作人员。

联系人:郭宁、贾娜丽
电   话:010-82805005
邮   箱:renzheng@bjmu.edu.cn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关于申请2027年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通知-临医认证委〔2026〕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