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区间

关于2023年度下半年桂林医学院与北京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结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7 10:16:00     新闻来源:     浏览:164次

2023年下半年,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对桂林医学院、北京大学开展了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规程(试行)》、《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南》有关要求,现将认证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417日起至430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实名向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或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提出书面申诉。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10-82802795;电子邮箱renzheng@bjmu.edu.cn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10-66093194;电子邮箱:renzheng@moe.edu.cn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

2024417


关于2023年度下半年桂林医学院与北京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结论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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