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1年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培训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10:24:11     新闻来源: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     浏览:1489次

各高等医学院校: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6号)的整体部署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医学专业认证制度,2021年起,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将全面启动新一轮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以下简称“新一轮认证”)。

为促进新一轮认证工作顺利开展,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将于4月23日—26日期间举办本次培训会,旨在助力教师及管理者提升医学教育发展与管理理念,深化院校对《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16版)》和新一轮认证方案的理解,推动院校间的经验交流。现将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4月23日-26日,23日报到,24-25日培训,26日离会。

二、地点

北京辰茂鸿翔酒店(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15号)

三、招生对象

各院校医学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

四、证书学分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通过考核后将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五、主办单位

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

六、主要内容

1.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意义及《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16版)》解读;2.医学教育认证与医学教育改革;3.医学课程整合设计与实践;4.临床教学基地标准与基地建设;5.医学生成绩考核与评价;6.高校教师发展;7.医学教育管理;8.第二轮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及体会;9.认证流程、准备及工作系统介绍;10.“自评报告核心要点解读”分组研讨等。

详细日程请见附件。

七、培训费及发票事宜

2000元/人,包括教学及管理费、讲义费、上课期间餐费等,不包括往来北京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用。

现场刷卡缴费(支持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缴费)。由北京大学医学部开具发票,项目为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发票项目为培训费。请在报名表中准确填写发票抬头和纳税人识别号、邮箱等个人信息,待培训结束后会统一开具电子发票至个人邮箱,发票开出概不退换。

八、报名方式

请于2021年4月17日中午12:00前通过访问以下报名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j/QpAPhYR.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完成会议报名。


本次培训规模限500人,请尽快报名,并自行预订住宿

九、相关事宜

1.请参会代表自行与酒店联系进行房间预订,酒店资源紧张,为保证您在参会期间顺利入住,请您确定行程后第一时间联系订房,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推荐酒店信息详见附件。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刘珵,汪颖,侯晓丽  010-82805567,medu@bjmu.edu.cn。

住宿预订:辰茂鸿翔酒店 李敬,18910285320

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

2021年3月23日

附件:

2021年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培训会通知

2021年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培训会会议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