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医学院校: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若干意见》的整体部署,教育部计划于2020年完成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专业首轮认证工作,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医学专业认证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促进对医学教育质量发展的理解与实践,教育部临床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和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联合举办本次培训会。培训以“医学教育质量与发展”为主题,旨在帮助教师深入学习医学教育理论与实践,促进院校对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理论的学习与经验交流,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现将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年4月18日-20日,18日报到,19-20日培训,21日离会。
二、地点:
北京阳光丽城温泉度假酒店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苏庄村朝阳街115号)
三、主办单位: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
教育部临床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
四、培训对象:
医学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
五、主题:医学教育质量与发展
1. 临床医学专业标准与指南;
2. 医学教育质量发展理论与实践;
3.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经验交流。
六、培训费及发票事宜:
2000元/人,现场刷卡缴费。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请在回执中准确填写发票抬头和纳税人识别号,培训费发票将默认打印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与会务组联系。
七、报名方式:
请于2019年4月10日中午12:00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报名:
1. 请完整填写参会回执(附件1),通过邮箱报名:medutr@bjmu.edu.cn;
2. 通过https://www.wjx.top/jq/35145212.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完成会议注册;
本次培训规模250人,请尽快报名。
八、考核结业:
培训现场提交培训心得体会作为培训考核。
通过考核后,将授予北京大学医学部培训证书。
九、相关事宜:
1. 由于房间数量有限,将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安排房型与房间
2. 第二轮通知预计将于3月底发出。
3. 联系方式:李兆妍,刘珵, 010-82805509,medutr@bjmu.edu.cn。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
教育部临床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