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 6号)和《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 6号)的要求及工作安排,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决定组织专家对扬州大学等16所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开展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小组进校认证时间
扬州大学: 2017年10月15日~19日
山西医科大学: 2017年10月15日~20日
福建医科大学: 2017年10月22日~26日
大理大学: 2017年10月29日~11月2日
锦州医科大学: 2017年10月29日~11月2日
台州学院: 2017年11月5日~9日
蚌埠医学院: 2017年11月5日~9日
湖南师范大学: 2017年11月5日~9日
河北医科大学: 2017年11月12日~16日
同济大学: 2017年11月12日~16日
山东大学: 2017年11月19日~23日
南昌大学: 2017年11月19日~23日
吉林医药学院: 2017年11月26日~30日
长江大学: 2017年11月26日~30日
江苏大学: 2017年11月26日~30日
南京大学: 2018年3月25日~29日
二、认证工作认证小组名单(见附件)
三、认证学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扬州大学: 王劲松 0514-87978806
山西医科大学: 郑金平 0351-4135929
福建医科大学: 杨济连 0591-22862062
大理大学: 黄和飞 0872-2219850
锦州医科大学: 吴 涛 0416-4673839
台州学院: 郑殷珏 0576-85137024
蚌埠医学院: 陈卫东 0552-3086122
湖南师范大学: 张坚松 0731-88912588
河北医科大学: 张 敏 0311-86261072
同济大学: 吕立夏 021-65988562
山东大学: 刘传勇 0531-88382098
南昌大学: 刘芳明 0791-86361712
吉林医药学院: 郑中华 0432-64560279
长江大学: 赵 静 0716-8062632
江苏大学: 邵启祥 0511-85038145
南京大学: 李 瑾 025-83686076
四、其他
1. 请专家所在单位及时通知专家本人,如专家不能出席,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告知。
2.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
王景超 鲁曼 王媛媛 010-82802795
附件: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小组名单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14日
关于组织实施扬州大学等16所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