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 6号)和《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 6号)的要求及工作安排,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决定组织专家对南通大学、苏州大学和井冈山大学3所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开展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进校认证时间
南通大学: 2016年04月10日~14日
苏州大学: 2016年05月08日~12日
井冈山大学: 2016年06月12日~16日
二、认证工作专家组名单(见附件)
三、认证学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南通大学: 史亚琴 0513-85012290
苏州大学: 龚 政 0512-65884008
井冈山大学: 杨 震 0796-8113327
四、其他
1. 专家差旅费及认证工作经费由“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支出。
2. 请专家所在单位及时通知专家本人,如专家不能出席,请于2016年3月1日前告知。
3.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
谢阿娜 袁丽佳 鲁曼 010-82802795
附件:专家组名单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
2016年01月04日
关于组织实施南通大学、苏州大学和井冈山大学3所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的通知